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貪享眼前福,苦遺長年禍
-- 強迫購物症的愉悅與哀愁
 
  (原載常春月刊 2006年4月"醫心有方"專欄 )
劉嘉逸 200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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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 「卡奴」問題日益嚴重,已漸成為台灣的經濟社會風暴。

     當中,有些人的確因為經濟困境,借款週轉,陷入以債養債的惡性循環,令人同情,(個人認為應稱他們為「卡災民」)。有些人卻是為了滿足物質需求,揮霍無度而淪為卡奴。

    銀行浮濫的消費性金融業務,個人無節制的慾望皆是卡奴的成因。

    不過,也有人懷疑這些不懂(不能)量入為出的卡奴們是否有心理層面的障礙?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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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 的確,某些精神疾病會造成瘋狂採購,例如躁症、或輕躁症。但這些疾病總不多見,而且個案的其他症狀很快就會引起家人、朋友的注意及關切。倒是另一類,是行為問題,但算不算病卻迭有爭議的狀況 -- 一般習稱的「購物狂」。

    精神醫學於十九世紀初,即對「狂買(oniomania)」的行為有所描述。後來這些大買家被定名為為強迫購物症(compulsive shopping)購物癮(addictive buying)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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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 它的特徵是持續的購買慾,購買行為後立即的快樂,以及大量花錢造成個人經濟、職業功能的受損等等。

    強迫購物症不屬強迫症,反較近似「成癮行為」或「衝動控制疾患(如病態性賭博)」,且可能與潛在的憂鬱有關。美國心理學會認為「強迫購物」是確實存在的問題,美國精神醫學會則暫時不將其列為正式之診斷。主要是擔心「疾病化」之後,可能帶來的後遺症。例如,成為不當行為的卸責藉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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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 強迫購物症可經由心理與藥物治療得到改善,但個案如何自助呢?幾點建議如下:

(一)、購買東西時一定付現,不刷卡

(二)、逛街前先寫好(必需物品)採買單,照單購買,不作他想

(三)、不看購物頻道、不點閱購物網站

(四)、剪掉所有信用卡或現金卡

(五)、產生強烈的購買慾時,儘速離開現場,作一些有興趣的事,或者散步運動,轉移注意力

(六)、若覺得實在無法自我掌控,可尋求心理衛生專業人員協助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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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 需注意的是,卡奴中只有一小部份是強迫購物症,不宜以偏概全。

    卡奴之所以成為卡奴,各有各的原因,他們也理應為自己的行為負責。但是,當我們看到整個社會追求名牌、欽羨「豪門」,貪慕物慾,崇尚奢華,……時,不禁感嘆,如此價值文化,卡奴,或其他扭屈之社會行為,不越來越多才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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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刊載: 2006/04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.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.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.
上載日期: 2006/04 回前頁